賴氨酸磷酸氫鈣顆粒
賴氨酸磷酸氫鈣顆粒說明書
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
高鈣血癥、高鈣尿癥患者禁用。
類肉瘤病(可加重高鈣血癥)患者禁用。
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【藥品名稱】
通用名稱:賴氨酸磷酸氫鈣顆粒
英文名稱:Lysine Hydrochloride and Calcium Hydrogen Phosphate Granules
語拼音:Lai’ansuan Linsuanqinggai Keli
【成 份】本品為復方制劑,每袋含鹽酸賴氨酸0.5克,磷酸氫鈣0.5克。輔料為:
蔗糖。
【性 狀】本品為類白色或淡黃色顆粒;氣微香,味甜。
【作用類別】本品為礦物質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【適應癥】用于促進幼兒正常生長發育,以及兒童及孕婦補充鈣質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袋,一常生長發育,以及兒童及孕婦補充鈣質。
【規 格】鹽酸賴氨酸0.1克,磷酸氫鈣0.1克。
【不良反應】鈣劑按推薦劑量服用,少有不良反應,可有暖氣,便秘、腹部不適。
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高鈣血癥和腎結石,易發生于長期或大劑量服用或
患有腎功能損害時,表現為厭食、惡心、嘔吐,便秘,腹痛,肌肉軟
弱無力,心律失常、意識模糊、高血壓以及骨石灰沉著等。長期服用
可致反跳性胃酸分泌增高。
【禁 忌】
1.高鈣血癥、高鈣尿癥患者禁用。
2.類肉瘤病(可加重高鈣血癥)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慢性腹瀉或胃腸道吸收功能障礙患者慎用。
2.高氯血癥、酸中毒及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。
3.急性缺血性腦血管病患者慎用。
4.心室顫動者慎用。
5.服用洋地黃類藥物期間慎用。
6.長期或大劑量應用鈣劑可致血清磷濃度降低。
7.長期大量用藥應定期測血清鈣濃度、尿鈣排泄量;血清鉀、鎂、磷濃度;血壓
及心電圖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13.腎結石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
1.大量飲用含酒精和咖啡因的飲料以及大量吸煙,均會抑制口服鈣劑的吸收。
2.大量進食含纖維素的食物,能抑制鈣的吸收,因鈣與纖維素結合成不
易吸收的化合物。
3.本品與苯妥英或氟化物同用,二者吸收均減低。
4.與四環素、降鈣素或硫酸纖維素合用,可降低它們的吸收或療效。
5.維生素D、避孕藥、雌激素能增加鈣的吸收。
6.含鋁的抗酸藥與本品同服時,鋁的吸收增多。
7.本品與噻嗪類利尿藥合用時,易發生高鈣血癥(因增加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)。
8.本品與含鉀藥物合用時,應注意心律失常的發生。
9.與鈣離子通道阻滯劑(如硝苯地平)同用,血鈣可明顯升高至正常以上,但鹽
酸維拉帕米等的作用則降低。
10.與其他含鈣或含鎂的藥物合用,易發生高鈣血癥或高鎂血癥,尤其是腎功能不
全時。
11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【藥理作用】本品所含賴氨酸是維持人體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,具有促進人體
生長的作用;鈣離子參與骨骼的形成與骨折后骨組織的重建,以及肌
肉收縮、神經傳遞、凝血機制,并降低毛細血管的通透性等。
【貯 藏】密封,在陰涼(不超過20℃)干燥處保存。
【包 裝】藥品包裝用復合膜,5克×10袋/盒。
【有效期】24個月
【執行標準】國家藥品標準WS-10001-(HD-0389)-2002
【批準文號】國藥準字H22024331
【說明書修訂日期】2014年08月25日
【生產企業】
企業名稱:長春白求恩制藥有限公司
生產地址:長春市高新開發區創新路358號
郵政編碼:130012
電話號碼:4001158558(咨詢) 0431-82703666(銷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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